变更税务登记表,变更税务登记表怎么填写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18 14:21:01

导读:名称写以前的,文书可以在所属税务局填写,但要带上公章,需要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变更法人,要带上股东会决议一份,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变更地址,需带上租赁合同原件


名称写以前的,文书可以在所属税务局填写,但要带上公章,需要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变更法人,要带上股东会决议一份,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变更地址,需带上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股东会决议一份,法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公章。

变更税务登记表怎么填写

变更税务登记表,变更税务登记表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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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具体规定如下:

(一)纳税人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经济类型、经济性质、住所或者经营地点(指不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1、营业执照;

2、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

3、国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税务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证件。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二)纳税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照表式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或业主印章后,于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后,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填发的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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