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16 14:25:19

导读: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出于管理或增值的目的,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及地面固定物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财产

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出于管理或增值的目的,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及地面固定物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信托业务。

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

不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

信托在英美法中是一项独特的、重要的财产法律制度。它是指当事人一方即委托人将财产转移或者设定于他方即受托人(或称信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即为第三人即受益人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受托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那么什么是不动产信托?法律界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什么是不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也可称之为房地产信托,简单来说,就是不动产所有权人(委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将所有权移转给受托人,使其依信托合同来管理运用的一种法律关系。它是以不动产如建筑物、土地(不含耕地)等作为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将不动产透过开发、管理、经营及处分等程序,提高不动产的附加价值,并将受托成果归还给受益人的信托业务。

在不动产信托中,通常受托人代为管理和处理的业务主要是一些间接性的业务,如不动产的买卖、租赁、收租、保险等的代管代营,代理有价证券或不动产的登记、过户、纳税,代修房屋、代付水电费、代办法律手续,此外还受理土地的丈量、建筑物的设计和绘图、建筑工程的承包、不动产的鉴定、评价等业务。在不动产经营中,受托人处于中介地位,一般不承担债权、债务的经济责任。

不动产信托的特征

不动产信托是针对委托人的不动产提供高度专业化管理,一方面除着重对不动产标的本身的维护、修缮、改良、保全及环境的改善,以提高不动产标的本身的品质与价值外,另一方面规划不动产标的的最佳管理运用方式,如不动产标的以租赁、或出售处分、或重建,以期对不动产的利用达到最高效益。因此,不动产信托有以下优点:

1、确保产权移转,避免遗产纷争;

2、专业管理经营,如出租、出售、开发;

3、财产的独立性,不得强制执行;

4、享受经营收益,保障生活。

不动产信托的种类

不动产信托可分为房地产信托和土地信托。

房地产信托(又称为建筑物信托)是指信托机构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和处理的财产为房地产及相关财务的信托关系。它包括房地产信托存款、房地产信托贷款和房地产委托贷款。中国房地产信托机构有两类:一类是专业银行设立的房地产信托机构,另一类是专业性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

土地信托是土地所有者为了有效地利用土地获取收益,把土地委托给信托投资机构,信托投资机构按信托器契约的规定,筹集建设资金、建造房屋、募集租户,对租户办理租赁以及建筑物的维护、管理或出租,把这种管理、动用所得作为信托收益交给土地所有者(受益者)。土地信托可分为租赁型和分块出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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