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简介: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张掖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11月,成立初期与原张掖地区房改办、张掖地区房产管理局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三块牌子。2003年11月,根据国务
简介: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张掖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11月,成立初期与原张掖地区房改办、张掖地区房产管理局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三块牌子。2003年11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张掖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甘政办函[2002]133号)以及张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在原张掖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设立了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直属张掖市人民政府管理,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2008年11月,经省人事厅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注册资本:26万人民币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房产作为一个很大的不动产,是非常重要的一笔财产,现在很多人都会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因为利率比较低,张掖购买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法律界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法律界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一、张掖购买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推行提取业务线上办理。职工可通过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提取业务。
1.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网址:http://www.zyzfgjjwt.com/)
2.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打开微信搜索“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关注公众号)
3.张掖公积金手机APP(用浏览器直接扫描张掖公积金手机APP二维码或在苹果APPStore、安卓应用市场搜索“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进行下载)
二、张掖公积金提取范围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八)缴存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本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的;
(十)其他符合提取条件的。
以上就是法律界网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张掖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很简单,现在也提倡网上提取,只需要满足条件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就可以网上申请提取手续,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法律界网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张掖市住房公积金,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张掖市住房公积金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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