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杀人,2016年四川师范大学断头案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13 20:28:02

导读:狗屁师大哦,分明就是私立的学校挂人家的牌子,大邑这个地方不大,但是这个学校自从从龙泉驿被赶过来了就很出名了,滋生闹事,打架斗殴,几乎每周校内校外都要发生很多事,我想只要不出命

狗屁师大哦,分明就是私立的学校挂人家的牌子,大邑这个地方不大,但是这个学校自从从龙泉驿被赶过来了就很出名了,滋生闹事,打架斗殴,几乎每周校内校外都要发生很多事,我想只要不出命案,他们都有关系摆平。有关系到学校你就是吃香馍馍的,没有关系的到学校就是被踢打的典范,连老师都没有素质,我想教出来的学生可能也是误人子弟哦,每周末你去周边旅馆,周边娱乐场所打听看看你就晓得了,
另真心希望家长不要浪费自己的血汗钱,现在的职业学校多,但是也要真的选职业点的!

2016年四川师范大学断头案

四川师范大学杀人,2016年四川师范大学断头案

【事件经过】

3月28日,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芦X清在宿舍楼自习室遭室友杀害,#四川师范大学命案#引发关注。15日,四川师范大学官方微博对事件做出情况通报。通报称,案件发生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犯罪嫌疑人当场被警方控制并带回警局。学校高度重视,当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对来校被害人结束提供了应有的帮助。

目前,此案公安机关在进一步侦查中。学校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关事宜。校方对案件的发生表示痛心,对死者表示哀悼,对死者家属表示慰问。

【法律解读】

一、故意杀人罪的定义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罪的量刑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着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四川师范大学杀人,2016年四川师范大学断头案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四川师范大学杀人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