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左上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2、点击“购买方申请---已抵扣---确定”。3、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将销方企业
1、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左上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2、点击“购买方申请---已抵扣---确定”。
3、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将销方企业信息、商品信息(数量、金额为负数,单价为正数;右上角“价格”按钮用来切换含税与不含税)录入完整,点击右上角“打印”。
4、选择“不打印”。
5、弹开界面点击“取消”(如果还有多张发票需要填开,可以点击‘确定’)。
6、再次点击左上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7、进入界面后,选中已开具信息表,点击“上传”(可多选),点“确认”。
8、待信息表描述变为“审核通过”,信息表编号有数据即可。将信息表编号交给销方开具负数发票。
专票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上传步骤
一、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显示选择界面。
选择开具信息表的原因,并选择、填写蓝字发票信息,之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二、系统确认可以对此张发票开具负数,点击“确定”按钮
三、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系统自动转换购方及商品信息,确认后点击“打印”按钮保存。
点击“打印”按钮出现下面界面,再次点击“不打印”按钮。
信息表上传步骤:
1、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项。
2、选中要上传的信息表后点击“上传”按钮
3、出现下面窗口后点击“确定”。
4、审核通过后出现界面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什么
问题:使用升级版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开票有误造成购买方无法认证,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并在《信息表》中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因此,新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管理的纳税人不再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来开具红字发票。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什么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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