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法律分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含成套设备供应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涉外借款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合同(包
法律分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含成套设备供应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涉外借款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合同(包括涉外技术转让或者引进合同、涉外技术服务合同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涉外承揽合同、国际劳务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涉外保险合同、涉外仓储合同、涉外保管合同和涉外委托合同、涉外赠与合同、国际运输合同(以运输对象划分,包括国际客运合同和国际货运合同;以运输工具划分,包括国际公路运输合同、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国际铁路运输合同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者住所;
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的种类、范围;
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具体的范文模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ohVrjc_NxiQjTUCWcrelA
提取码:kp62涉外合同管辖法院
一、如何认定涉外合同
1.签订合同的一方主体是外国人、中外合资企业等人,该合同就可认定为涉外合同,在我国境内签订的,适用我国法律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七条【无名合同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二、涉外合同有纠纷,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当遇到涉外合同纠纷时,可以根据以下办法选择管辖法院:
1、协议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只要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此,如果上述五个地点中有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的,则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国外的法院管辖。
2、法院管辖
(1)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的,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2)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而合同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的一方主体是我国境内民事主体,另一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合同就是涉外合同。在我国境内签订的,适用我国法律规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界网进行咨询。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涉外合同,涉外合同管辖法院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涉外合同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