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法律分析:典当行办理流程:1、企业申报。申请人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商务部审查。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商务部
法律分析:典当行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申请人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商务部审查。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商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3、办理批件。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办结。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典当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 设立典当行,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由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二)典当行章程;
(三)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六)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设立典当行,应当持批准文件和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典当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获得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2)房屋来源合法,办理了《房屋产权证》3)房屋符合建筑安全要求,取得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或经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公司做出安全鉴定4)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5)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6)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7)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8)设置报警装置9)门窗设置防护设施10)建立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11)建立当物查验、保管制度12)建立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应13)建立可疑情况报告制度14)建立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二、办理材料
按申请内容规范填写
材料格式为A4纸
材料格式为A4纸
材料格式为A4纸
材料格式为A4纸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更正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作出许可决定后,受理机关提前1天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自行到办理窗口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办理窗口现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所需申请资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作出许可决定后,受理机关提前1天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自行到办理窗口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梅华西路2300号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2017年)
第十六条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2017年)
第十七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2017年)
附件《国务院决定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35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典当经营许可证,典当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典当经营许可证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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