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大院
电话:0760-83188872
中山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电话号码
对于中山东区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办理需要什么步骤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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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电话号码
对于中山东区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办理需要什么步骤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法律界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中山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或各镇区公安分局办证点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往来港澳通行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办理时限由申请人补正材料日期计起顺延。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中山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或各镇区公安分局办证点提交纸质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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