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孤儿院的区别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13 12:03:14

导读:有公办和私营两种,看性质不同,如果是政府开办的儿童福利院,那么就是政府单位,属于公益性单位,参公可能性不同。
福利院有公办和私营性质的。私营福利院肯定没有公务员,公办性质的

有公办和私营两种,看性质不同,如果是政府开办的儿童福利院,那么就是政府单位,属于公益性单位,参公可能性不同。
福利院有公办和私营性质的。私营福利院肯定没有公务员,公办性质的福利院多数是各级民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可能有诸如民政之类行政部门的公务员根据组织决定在福利院工作,但公办福利院内绝大部分工作人员都不会是公务员,正式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另外还有聘用制人员。
具体而言,应该要问不同岗位在儿童福利院工作的体验,因为院内有很多部门,不同部门内设不同岗位,分工不同,工作体验也不同。

儿童福利院和孤儿院的区别

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孤儿院的区别

儿童福利院是专门收养无家可归、找不到父母的孤儿,在一些影视剧、书籍中也经常描写主人公被丢弃在儿童福利院门前的情景。在现实中儿童福利院收养孩子也有严苛的条件,那么,儿童福利院收养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界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儿童福利院收养条件是什么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对于儿童福利院收养条件有疑问,或收养孩子遇到问题等都可以在线询问法律界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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