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法律分析:2021年7月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尽管这次发布的《办法》大部分规定没有变化,比如最高贷款
法律分析:2021年7月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尽管这次发布的《办法》大部分规定没有变化,比如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首套首付比20%,二套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家庭可贷额度低于20万的按20万核定,账户近12个连续正常缴存的可申请贷款,等等。
法律依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七条 在同长沙公积金中心进行异地贷款合作的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除外),支持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且通知明确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城市。
第十一条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原则上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注销住房和宅基地、集体土地上住房不计。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住房贷款显示的住房和我市公积金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也应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但职工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该住房已注销的除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标准是什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标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公布了“关于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工作的通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各为1047元,即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2094元。同时,为维护低收入职工合法权益,凡单位和职工月缴存比例低于5%,必须调整到5%以上;月缴存额低于80元的,要调整至80元,即月缴存额不低于160元。取消《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管理办法》中关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户籍内的成年子女、父母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家庭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140平方米再买、建房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独栋别墅、联体别墅及商住两用自住房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通知”还规定,财政全额预算单位,缴存比例为12%;财政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国有企业、外商投资等单位,2009年在岗工人人均收入在19200元以上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所有单位的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不得低于5%。据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2010年确定为“归集执法年”,下决心以媒体曝光、行政执法等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归集扩面工作的展开。到今年第一季度,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经累计向64103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45537.39万元,贷款余额525663.61万元,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地惠及到了广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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