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误餐补助什么意思
1、是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者返回就餐、发放误餐补助的。误餐补助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误餐费包括一日三餐的补助,所以叫误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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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者返回就餐、发放误餐补助的。误餐补助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误餐费包括一日三餐的补助,所以叫误餐费。
2、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第十六条
不征税的误餐补助范围,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高温补助标准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
2、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例如山东发放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浙江高温作业人员30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30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200元/月。
误餐补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随着现代社会快速发展和进步,职工因工作的需要,总会发生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情况,企业会因此发放给职工一定金额的误餐补助。那么误餐补助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怎么处理呢?下面法律界网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误餐补助是指企业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或企业以误餐补助的名义按月发放给职工的补贴。误餐补助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但由于误餐补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很多财会人员没有分清两者的区别,这样可能会形成错误的账务处理和纳税风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不征个人所得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也就是说,对企业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根据职工实际出差天数或误餐顿数发放给出差人员的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津贴和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一些企业超过财政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职工的误餐补助或借此名目发放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均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借“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津贴,不属于个人所得税规定予以免税的误餐补助范围,应该并入职工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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