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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进行登录
河北消防办事直通车户籍化管理系统登录
一、办理条件"(一)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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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一)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三)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四)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五)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六)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第16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还应当提供专家评审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到河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0号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申报表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直接下载);第二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2号投资项目联审综合服务窗口进件。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单》;第三步: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接件后,将申请材料即时送达河北区公安消防支队窗口。河北区公安消防支队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进行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第四步:河北区公安消防支队窗口在受理后经资料审查、图纸审核后,9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准文件。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9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北区公安消防支队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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