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黑龙江省供热条例》,房屋高于3.2米,需要加收超高费,每高1分米,增收百分之3。取暖费按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者供暖面积收取,按照当地县政府、市政府的规定来。一般商服都
根据《黑龙江省供热条例》,房屋高于3.2米,需要加收超高费,每高1分米,增收百分之3。取暖费按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者供暖面积收取,按照当地县政府、市政府的规定来。一般商服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 1,哈尔滨市哈政综〔2008〕54号,使用面积40.35,40.35 2,榆树市榆政办〔2008〕48号,建筑面积25,38 3,扶余县扶物价字〔2008〕16号,建筑面积-阳台楼道27,37 4,双城市双价字〔2008〕12号,使用面积35.5,37 5,五常市五政发〔2008〕89号,建筑面积29.5,43 6,呼兰区哈呼价发〔2006〕14号,建筑面积24.6,37
哈尔滨取暖费标准文件
相信哈尔滨这个城市对很多人来说都并不陌生,在哈尔滨也是有取暖费标准的。那么大家知不知道哈尔滨取暖费发放标准是什么呢?在此,法律界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哈尔滨取暖费发放标准是什么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哈尔滨取暖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居民住宅供暖价格26元/米2(建筑面积);含保险费0.20元。
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31元/米2(建筑面积);含保险费0.20元。
二、暖气费的相关知识
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经过了小编的耐心介绍,相信广大朋友们对于哈尔滨取暖费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已经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了。其中还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通常情况都是10月25号之前要交全款,15号之前办理20%不要供暖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界网,法律界网在您身边。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哈尔滨取暖费标准,哈尔滨取暖费标准文件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哈尔滨取暖费标准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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