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08 10:39:05

导读:1、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也就是说,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


1、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也就是说,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个统一”的要求,均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2、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由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对于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法律界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将原来由不同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交由一个部门承担。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主要包括“四个统一”的内容:

一是统一的登记机构,即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为不动产登记机构;

二是统一的登记簿册;

三是统一的登记依据;

四是统一的信息平台。

温馨提示:

回复关键词可查询不动产登记进度

上述内容来源于法律界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法律界网律师。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