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05 18:58:09

导读: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具体用处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具体用处:

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他们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学历学位认证已经不需要此证明。

扩展资料

颁发条件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果这件事属于留学生的话,那么在国内找工作是非常简单的,这些都是属于出国的人才,那么回国的话需要办理什么证明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界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3)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另外:交换留学生,还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还需要留学院校开具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还需要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留学生需要办理回国的话,那么证明有自己的护照,留学国家的签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而且要递交在留学院校开的学习事实证明,在回国之后找工作是相对比较简单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界网相关律师。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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