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累犯的认定是满足三个条件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03 20:07:48

导读:一、什么是累犯
1、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在不同语境下,累犯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作为量刑情节

一、什么是累犯
1、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在不同语境下,累犯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累犯的认定满足哪三个条件
1、前后两罪皆为故意犯罪。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前后两罪有一个是过失,则不构成累犯。
2、前后两罪被判处的刑罚必须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刑罚种类。
3、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5年以内。注意这里的执行完毕指的是主刑的执行完毕而非附加刑的执行完毕。

累犯的认定是满足三个条件

累犯,累犯的认定是满足三个条件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了一般累犯,第66条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两种累犯在构成条件上存在着差别。

二、累犯的构成条件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2、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倏,不受两罪相隔时间长短的限制。

三、累犯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的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对累犯裁量刑罚,确定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于累犯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从重处罚。即无论具备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者,还是具备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者,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2、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

3、对于累犯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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