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税方法,如何合理节税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02 11:31:02

导读: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节税要领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此项所得的节税要领是:第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节税要领

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此项所得的节税要领是:第一,白色收入灰色化;第二,收入福利化;第三,收入保险化;第四,收入实物化,第五,收入资本化。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节税要领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a.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维修业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b.个人经政府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c.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d.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以上个体户所得必须使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使用该税率之前经过必要的扣除,因此项所得的节税要领有三方面:第一,收入项目极小化节税;第二,成本、费用扣除极大化节税;第三,防止临界点档次爬升节税。

三、劳务报酬所得的节税要领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磺、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此项所得根据应纳税额的20%比例税率征收。因此,此项所得节税要领有:第一,零星服务收入灰色化;第二,大宗服务收入分散化;第三,利用每次收税的起征点节税。

四、稿酬所得的节税要领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此项收入的税率为20%比例税率,再加上减征30%的优惠。因此,此项收入的节税要领包括:第一,作者将稿子转让给书商获得税后所得;第二,作者虚拟化;第三,利用每次收入少于4000元的800元扣除;第四,利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20%扣除;第五,利用30%折扣节税。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节税要领

特许权使用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的所得。上项所得的节税要领包括:

第一,特许权使用费低价转让化;

第二,将此项收入包含在设备转让价款之中。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节税要领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此项所得的节税要领包括:第一,利息收入国债化;第二,股票收入差价化;第三,红利收入送股、配股化。

七、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节税要领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此项所得的节税要领包括:第一,成本扣除极大化;第二,转让所得灰色化;第三,房产原值评估极大化;第四,费用扣除极大化。

如何合理节税

节税方法,如何合理节税

A企业是一家机械配件生产企业,企业规模不大,但是由于市场信誉良好,最近一段时间订单较多,企业现有的生产能力略显不足。张厂长有心扩大生产规模,但是考虑到该行业市场总体上供大于求,产品销售市场并不稳定,周边地区又存在10余家同类产品生产企业,因此怕扩大投资规模带来经营上的风险。最近该企业又接到了10000件产品的生产订单,张厂长正为组织生产发愁。笔者听说这种情况后对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外购劳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适当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我们知道,增值税税基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获得的增值额。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包括劳动者在再生产过程中获得的补偿V和新创造的剩余价值M,即货物或服务价值中V+M部分。那么在考虑增值税税收负担筹划时,V+M部分的价值越大,负担的增值税越多。但是,按照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思想,M部分自然是越大越好。因此,进行税收筹划只有减少V部分的比例,如果V部分能够充分运用外购劳务取得进项发票,必然可以扩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比例,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方案一:例如,A企业新接到的10000件产品的订单,如果安排本企业自己生产,在不考虑固定成本的情况下,那么组成产品变动成本的主要是原材料成本和劳动工资支出。原材料成本每件20元,人工费每件15元,产品售价每件50元,则生产销售10000件产品的销售收入是50万元。那么销项税额是50×10000×17%=85000(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20×10000×17%=34000(元)。企业这批产品的应纳税额=85000-34000=51000(元)。销售收入增值税负担率=51000÷500000×100%=10.2%。

方案二:如果A企业将这批10000件产品的生产任务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委托给临近的B企业,支付加工费15万元,那么可以从对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5500元。那么企业的销项税额仍然是50×10000×17%=85000(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10000×17%+25500=59500(元),企业这批产品的应纳税额=85000-59500=25500(元)。销售收入增值税负担=25500÷500000×100%=5.1%。

可以比较得出,在采用方案二时,企业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可以使企业节税25500万元,税收负担率也由10.2%下降为5.1%。达到了节税的目的。

由此可见,在企业生产能力不足时,或者在某些技术方面存在困难时,企业可以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将一些产品或半成品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可以减轻企业的增值税负担。

企业在采用外购劳务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外购劳务是否能够达到产品要求的技术水平、委托加工产品在时间、价格、质量上是否符合要求,然后进行综合权衡。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节税方法,如何合理节税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节税方法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