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法律分析:实行行为是刑法上的理论性的概念。实行行为是指刑法分则的行为,也就是开始实行犯罪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类型化是指的实行行为的分类。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以是否犯罪
法律分析:实行行为是刑法上的理论性的概念。实行行为是指刑法分则的行为,也就是开始实行犯罪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类型化是指的实行行为的分类。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以是否犯罪既遂为标准分为三类:一是结果犯,就是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的行为,如过失犯罪一定是以造成了重伤以上的结果为犯罪的行为;二是行为犯,如:实施了犯罪行为即为犯罪既遂;三是危害犯,如:犯放火罪,达到了危险的程度即是犯罪既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一、什么是实行行为
1、由于刑法不仅处罚犯罪既遂,未遂行为,而且处罚预备行为。广义的行为概念既包含实行行为,也包含预备行为。
2、对实行行为概念的理解:
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不能仅从形式上理解,还必须要从实质上理解。犯罪的本质是侵害法益,没有侵犯法益的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也不可能成为实行行为。即便是某种行为具有法益的侵害性,但是这种危险程度极低时,刑法也不可能将其规定为犯罪,这种行为也不可能成为实行行为。
(1)一方面,实行行为是符合构成要件的,具有侵害法益紧迫危险性的行为。由于我国规定处罚预备行为,因此实行行为必然是侵害法益的危险性达到紧迫程度的行为。即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实质区别在于侵害法益的危险程度不同,而不是危险的有无,至于某种行为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应以行为时的具体事实为基础进行判断。
(2)另一方面,实行行为并不是任何与法益侵害结果具有某种联系的行为,而必须是类型性的法益侵害行为。
(3)实行行为以行为人自身直接、积极的身体活动去实施为原则。成为作为犯。有些事行为人用消极的动作来实现犯罪,是不作为犯,这种情况下实行行为的实质内容需要特别考察。
二、实行行为有哪两种
1、直接实行行为;直接实行行为是指行为人亲身直接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如抢劫罪中行为人直接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遗弃罪中行为人遗弃其应扶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2、间接实行行为;间接实行行为是指间接正犯的利用他人作为犯罪工具的行为。如女子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实施强奸妇女的行为。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实行行为,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实行行为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