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换股合并:并购方或新设公司以其新发或增发的股票,按照一定的换股比例交换被并企业或双方企业股东持有的股票,被并企业或并购双方宣布终止,进而实现企业合并。换股购并虽然成本较
换股合并:并购方或新设公司以其新发或增发的股票,按照一定的换股比例交换被并企业或双方企业股东持有的股票,被并企业或并购双方宣布终止,进而实现企业合并。换股购并虽然成本较低,但程序复杂。对于主并方而言,换股可使其免于即时支付的压力,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对于被并方来说,换股可以使其股东自动成为新设公司或后续公司的股东,分享合并后企业的盈利增长,此外,由于推迟了收益确认时间,可经延迟交纳资本利得税。但换股并购也有一些缺陷,如改变了企业的股权结构,稀释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可能摊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果主并方第一大股东控股比例较低,而被并方又股权较集中,则可能出现主并方为被并方所控制的情况。
换股合并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企业并购过程中的换股
换股并购,即并购公司将目标的股权按一定比例换成本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被终止,或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视具体情况可分为增资换股、库存股换股、母子公司交叉换股等。换股并购对于目标公司股东而言,可以推迟收益时间,达到合理避税或延迟交税的目标,亦可分享并购公司价值增值的好处。
二、什么是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我国法律对于企业并购有详细的规定,尽管在换股并购方面尚有待完善,但运用法律武器主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最好的。本文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企业并购过程中的换股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可以向我们网站的律师咨询,我们将竭尽所能帮助您解决困惑。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秦皇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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