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社会心理学角度上说,家长虐待孩子有如下心理原因:1、地位关系造成她们在外面受到不平等待遇,却又因为某些自己无法抗拒而造成心理失衡;2、认为自己孩子是归自己所有的附属品,可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上说,家长虐待孩子有如下心理原因:1、地位关系造成她们在外面受到不平等待遇,却又因为某些自己无法抗拒而造成心理失衡;2、认为自己孩子是归自己所有的附属品,可以任意处置;从家庭关系方面:1、对孩子某些行为不理解甚至极度反感,并且不能按自己要求改正;2、为显示自己尊长的地位;当然还有其他因素,不管怎样,这些都是属于心理疾病,并且有悖道德和常理,如果得不到纠正,不但会埋下家庭分裂的隐患,而且对子女心理健康也会产生极坏的影响,请提醒注意,并及时到心理专家那里就诊,以免遗憾终身。
一、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情形有哪些?
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
1、身体虐待
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
2、精神虐待
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而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身体发育、智能、情绪、心理行为及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伤害;
3、性虐待
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刺激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也包含加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但其年龄长于受害者或对于受害者居于控制或强势的地位;
4、疏忽
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二、虐待儿童该如何定罪?
1、父母或家庭成员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家庭成员的虐待,定虐待罪。
量刑: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学校、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因《未成年保护法》、《刑法》等对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没有明确规定,大多是引导性条款,在此情况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情形都有什么以及该如何定罪的问题如上所述。虐待儿童发面现在还没有独立的罪名,但是虐待儿童的案例却越来越多,我们应该对此投入足够的关注,保护儿童使其不受侵害,加强这方面的立法,使我们的法律变得更加完善。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虐待儿童,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虐待儿童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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