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27 20:37:23

导读:法律分析:2021年7月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尽管这次发布的《办法》大部分规定没有变化,比如最高贷款

法律分析:2021年7月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尽管这次发布的《办法》大部分规定没有变化,比如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首套首付比20%,二套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家庭可贷额度低于20万的按20万核定,账户近12个连续正常缴存的可申请贷款,等等。

法律依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七条 在同长沙公积金中心进行异地贷款合作的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除外),支持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且通知明确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城市。

第十一条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原则上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注销住房和宅基地、集体土地上住房不计。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住房贷款显示的住房和我市公积金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也应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但职工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该住房已注销的除外。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长沙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长沙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如下:

注意:已因购买自住房提取过2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再次因购房提取公积金。

一、基本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审核盖章的《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三)阳光住房公积金卡;

(四)以配偶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自住房的,须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注:以配偶名义在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的,不得提取公积金)

(五)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应由本人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配偶还须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提取的,受托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合法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取长沙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其他资料:

(除特别指明外,均需提供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一)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1、备案购房合同;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3、契税完税证。

(二)二手房、拍卖房

1、二手房、拍卖房买卖交易合同(房地局备案);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税完税证。

注:如有银行贷款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三)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

1、购房合同;

2、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批文;

3、房改部门批准的职工认购单(清册);④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四)拆迁安置房

1、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2、购房款付款凭证;

3、被拆迁房产所有人的户口簿。

根据使用的情况不同,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是有一定的差别的。但是对于所需的基本材料是相同的。因此,大家在进行材料的准备时,只需要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资料即可。如有不清楚的,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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