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新政,上海房地产新政策2022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27 15:23:39

导读:市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市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府发〔2010〕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住房是重要的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保持房地产价格的合理和稳定,满足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中央不断完善财税、金融、土地等宏观调控政策,对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遏制地价和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坚决遏制地价、房价上涨势头,并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推进旧区改造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指导和督查。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一○年十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一系列政策,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坚决遏制地价、房价上涨势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二、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各商业银行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并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

三、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本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规定。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五、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本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财税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规定。要按照税法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按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住房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七、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对2010年7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预售应达到的工程进度标准作调整,即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凭主体结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九、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要做到“应保尽保”,并努力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年内在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郊区全面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制订相关配套措施,抓紧建设和筹措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有计划地开展郊区城镇危棚简屋改造。全力推进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并提升市政公建配套水平。

十、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确保完成本市2010年度住房供地1100公顷的计划目标。积极开展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工作。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对商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合同中应明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内容。其中,对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合同中还应明确套型面积。

十一、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交通、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要加强项目规划、建设、预售许可管理,限制拆零申领项目工程规划、建设、预售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规模和商品住房的预售规模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项目规模小于3万平方米的,应一次性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对外销售。销售价格超出申报价格的,应再次报房管部门备案。

十二、充分发挥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的作用,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管,对房地产企业虚拟交易、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暂停网上销售,记入信用档案,降低直至取消资质,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等措施。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手炒作、哄抬房价,从事国家和本市禁止流通的房地产转让业务,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十月七日


这个是最近调控出台的新政策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上海房地产新政策2022

获取专业解读?在上海买房的新政策是如果是有上海的户籍并且是单身的状态,单独名下有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共有不超过两套住房的话可以买一套住房,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11年1月30日之前超有三套房的话就不能再买房了,外地户口要求严一些。

一、在上海买房新政策是什么?

本地户籍

一)单身:

1、单独名下有房,不可购买住房。

2、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买一套住房。

3、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有超过3套(含3套),不可购买住房。

二)结婚:

1、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1)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买2套住房。

2)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买一套住房。

3)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买一套住房。

4)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买一套住房。

5)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不可购买住房。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1)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

2)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注: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是指签合同当月不算,往前推算63个月中社保或个税正常缴纳满60个月。上产证的两人提供其中一个人的即可,若一个人上产证的,必须提供其本人的社保或税单

外地户籍

1、单身:限购。

2、家庭:自签订买卖合同前一个月开始计算,63个月内满60个月正常按时缴纳的,可购买一套住房。

特殊客群

1、本市集体户口按上海户籍政策执行,但需要注意户籍证明号:如90、98、97为上海户籍。户籍证明号:99是挂靠上海地区户口,并非上海户籍,按外地户籍政策执行。

2、外国籍或港澳台同胞提供满一年的劳务合同, 且在有效期,可购买一套住房。

3、在读博士、博士、博士后,要求已婚并提供学校证明(学历证明),无需提供满五年社保或满五年个税,可购买一套住房。

二、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警惕开发商虚假承诺

买房时,购房者很容易被售楼小姐宣传的配套设施所吸引,但是这些配套设施什么时候能实现,得到往往是一个含糊的答案。

买房时,购房者不能光听开发商说这些配套设施能够到位、入户,一定要弄清楚目前它的使用状况以及开通的确定时间,并且还要签订到合同里去,约定好违约责任,这样房产商就不能因为配套设施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而找借口了。

(二)不要被精美的样板间迷惑

开发商都会推出样板间,装修得非常漂亮,许多购房者都会受其吸引。其实这个样板间是由专业设计师设计,装修材料都是精品,装修公司会仔细雕琢每个细节,普通老百姓要达到这个标准可要花费不少。

许多开发商在推出精装修住宅项目时,都要不遗余力地花上一大笔钱请专业人士设计,请装修公司装饰,搭建出一套或几套与众不同的样板间来。购房者千万要擦亮眼睛,以免被蒙蔽。

(三)谨防开发商使用绿地面积作文章

去售楼部看房时,置业顾问通常告诉购房者该小区的绿化覆盖率。但一定要注意,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是不一样的。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而绿地率是指小区范围内各种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

针对开发商混淆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的概念问题,在这里提醒购房者,购房时一定要尽量争取让房地产商把自己购买房屋所在小区的整体平面图附上在合同里,并且在图上准确标明小区内所有绿地面积,这样,收房时如果绿化覆盖率没有达到标准,就可以找开发商。

(四)不要迷信沙盘或者图纸

现在购房者买房,除了看听售楼小姐忽悠,就是看图纸还有沙盘。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把沙盘做得非常漂亮,一眼看去,楼面间距很大,绿化也多。但是沙盘做得再好,也是模型。

由于灯光和视线的影响,购房者会产生一种错觉,再加上一些沙盘用特殊材料且做工精细,看上去会更富有立体感。而现实中的房子可能与沙盘相去甚远,购房者不要仅凭沙盘图纸就决定购房。

上海在2018年的房地产新政策非常的详细,分别分成了夫妻双方都是上海的户口,这其中还分为自己是单身状态还是结婚状态,另外如果两个人都不是上海的户口,那么对于外地人来说,如果自己是以单身的状态在上海买房的话是不允许的。夫妻两个人,其中有一个人是上海的户口,另一个人是其他省市的户口,买房政策也不一样。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上海房地产新政,上海房地产新政策2022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上海房地产新政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