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26 10:21:26

导读:回答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1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

回答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1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 制和验收。 1.0.3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4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 定。 1.0.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2型式检验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 2.0.3通缝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4假缝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2.0.5配筋砌体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 (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以及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的统称。 2.0.6芯柱在砌块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 2.0.7原位检测inspection at original space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 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 3基本规定 3.0.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 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0.2的规定。表3.0.2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3.0.3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3.0.4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 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lm。抗震设防 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3.0.5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 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0.6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3.0.7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 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3.0.8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3.0.8的规定。如超 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表3.0.8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 由高度应分别乘以0.9、 0.8的系数;如H>20m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自由高度。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列限值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3.0.9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3.0.10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表3.0.10的规定。 3.0.11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3.0.12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 措施。 3.0.13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3.0.14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 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4砌筑砂浆 4.0.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 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0.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4.0.3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0.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4.0.5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J GJ 63的规定。 4.0.6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4.0.7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4.0.8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 5 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4.0.9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4.0.10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 min; 3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4.0.11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 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注: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4.0.12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注:①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②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 6 更多65条 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获取专业解读?1、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1、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建筑工程中,砌体工程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分单位工程,它对整个建筑有承重作用。砌体工程的质量也关系到整个工程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它的验收也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那么,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下面由律图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一)材料要求

1、砖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后应进行抽样复验,合格后方可准用

2、砌筑砂浆应在砌筑前按设计要求申请配合比,施工中要严格按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对材料进行计量,并充分搅拌。

3、施工现场砌块应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有防雨要求的要防止雨淋并做好排水,砌块保持干净。

(二)施工工程质量控制

1、砌筑砂浆搅拌后的稠度以60~80mm为宜。

2、砌筑砂浆应按要求随机取样,留置试块送实验室做抗压强度试验。现场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3、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普通砖、多孔砖的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8%~12%。施工现场抽查砖含水率的简化方法可采用现场断砖,砖截面四周融水深度为15~20mm视为符合要求。

(1)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填充墙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现场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所有墙底部200mm高度内均应浇筑混凝土坎台。

(2)墙体砌筑前应先在现场进行试排块,排块的原则是上下错缝,砌块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若砌块长度小于等于300mm,其搭接长度不小于块长的1/2。搭接长度不足时,应在灰缝中放置拉结钢筋。

(3)砌筑前设立皮数杆,皮数杆应立于房屋四角及内外墙交接处,间距以10~15mm为宜,砌块应按皮数杆拉线砌筑。

(4)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砌筑方法宜采用“三一”砌砖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揉挤”的操作方法。竖向灰缝宜采用挤浆法或加浆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如采用铺浆法砌筑,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气温超过300C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5)砌块排列应尽可能采用主规格,除必要部位外,尽量少镶嵌空心砖砌体,局部需要镶砖的位置易分散、对称,以使砌体受力均匀。砌筑外墙时,不得留脚手眼,可采用里脚手或双排脚手。设计规定的洞口、沟槽、管道和预埋件应随砌随留和预埋,不得后凿。

(6)纵横墙整体咬槎砌筑,临时间断可拖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接槎时,应先清理基面,浇水湿润,然后铺浆接砌,并做到灰缝饱满。框架柱构造柱上的拉接筋,应安放准确牢固,其外露部分应在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墙上埋设电管时,只能垂直埋设,不得水平镂槽,开竖缝时不得锤斧剔凿,电管直径不宜大于25mm。按规定固定好管阀,用水冲去粉末在用砂浆分遍填实,管阀埋设应在抹灰前完成。

二、砌体工程的质量保障措施

砖墙砌筑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上下错缝,内外搭砌,接槎牢固。

水平灰缝不饱满易使砖块折断,所以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以满足抗压强度的要求。竖向灰缝的饱满程度可明显地提高砌体抗剪强度。砖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规定为l0mm,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过厚的水平灰缝容易使砖块浮滑,墙身侧倾,过薄的水平灰缝会影响砌体之间的黏结能力。

上下错缝,是指砖砌体上下两皮砖的竖缝应当错开,以避免"通天缝"。在垂直荷载作用下,砌体会由于"通天缝"丧失整体性而影响砌体强度,同时内外搭砌,使同皮的里外砌体通过相邻上下皮的砖块搭砌而组砌得牢固。

“接槎”是指相邻砌体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设置的临时间断,便于先砌砌体与后砌砌体之间的接合。为使接槎牢固,须保证接槎部分的砌体砂浆饱满,实心砖砌体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临时间断处的每一个高度差不得超过每步脚手架的高度。当留斜槎确有困难时,除转角处外,可从墙面引出不小于120mm的直槎,并加设拉结筋。

当预计连续l0d内的平均气温低于 50C时,应按冬期施工方法进行,又当日最低气温低于-30C时,也要采取冬施措施。砖石工程的冬期施工应该以采用掺盐砂浆法为主。掺入盐类的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微沫砂浆称为掺盐砂浆,它的作用主要是降低砂浆冰点,在一定负温度条件下能起抗冻作用。砂浆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 50C。

砌块可分为小型空心砌块和中型砌块。小型空心砌块是人工砌筑的,与砌砖类似,今后要大力发展。中型砌块要利用小型机械吊装,主要工序为:铺灰,砌块吊装就位,校正,灌缝和镶砖。

砌体工程中材料的使用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使用的材料无法达到要求,即使施工工艺达到了标准,仍然有可能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因此,验收团队在验收时一定要根据相关标准来验收,以免后续发生质量问题,产生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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