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分公司成立流程:1、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规定要求的材料;3、符合条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4、公司持营业执照办理备案。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
随着业务能力的扩大及市场竞争的刺激,成立分公司是某些能力强大的公司的必要选择。而依法进行登记,是公司设立的必要程序。那么,分公司的设立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律图网站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情况。
一般来说公司设立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注册分公司的流程
1、分公司名称核准 2、办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
二、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5、总公司章程 6、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7、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9、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10、其它所需材料
三、法律依据
《中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以上是对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所需的相关材料及法律依据的简单介绍,由于现实因素的多样性及实际问题的复杂性,设立分公司需要考虑诸多自身因素及外部实际问题,详细问题请根据自身疑惑咨询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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