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户口办理,东莞户口办理电话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19 22:09:17

导读:法律分析: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至规定地点办理(办理时需审核其父母的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法律分析: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一张至规定地点办理(办理时需审核其父母的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东莞户口办理电话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类。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即“两个5年”入户,申请人符合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并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和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关系证明及入户地址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东莞户口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我市办理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即是农转非):

(一)城镇居民在农村的直系亲属,并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的生活来源;

(二)在城镇购有商品房住宅或合法建有住宅者及其直系亲属(购有商品房者按购买商品房入户规定办理);

(三)原已在城镇办理了自理口粮户口,现仍在城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在城镇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办事程序

(一)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辖下派出所)受理审核审批(15个工作日);

(二)分局领导审批(5个工作日);

(三)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受理复核审批(5个工作日);

(四)市公安局领导审批(5个工作日)。

三、 申报材料

(一)本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三)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四)《计划生育证明》;

(五)小孩《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六)迁入城区的需提供房屋证明及入户人与屋主关系证明。

四、办理依据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我市小城镇户籍管理的报告的通知》(东府〔1998〕5号) 流程说明: 受理时发放回执;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凭受理单位发放的批准入户通知书,带齐相关证件到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办证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相信大家对户口办理有所了解。无论你是在哪个城市办理户口,都需要符合当地规定的办理条件。一般而言,对于户口的办理条件,限制的内容不是特别复杂。审批通过后,就可以携带相关的申报资料,到当地的办理地点进行户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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