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p2p监管细则正式发布

张强律师 法律法规 2022-03-05 02:46:56

导读: 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组和P2P网贷风险组联合发文——《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其中指出,网贷机构按照六大类进行处置。 这份一个月前发布的文件,将网贷机构按照“风险状况”分为六类,重点引导“机构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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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小组联合P2P网贷借贷风险小组,一起联合下发了一份文件----《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文件指出,网贷机构按照六大类进行处置。

这份一个月之前便已经发布的文件把网贷机构按照“风险状况”分为六类,并把引导“机构退出” 作为主要工作方向。

在上述文件(175号文)中,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工作办公室(简称“整治办”)提出了工作的主要原则:“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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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同时要求,稳妥有序推进风险处置,分类施策、突出重点、精准拆弹,确保行业风险出清过程有序可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在具体分类上,整治办公布了对于“六类”机构的分类处置指引,针对已出险机构中已立案的机构处置工作目标为:

首先,提高追赃挽损水平,稳控投资者情绪;

其次,针对已出险但未立案机构处置工作目标为:平稳有序处置风险;

再次,针对僵尸类机构处置工作目标为:尽快推动机构主体退出;

第四,针对在营规模较小机构,处置工作目标:坚决推动市场出清,引导无风险退出;

第五,针对在营的高风险机构,处置的工作目标是稳妥推动市场出清,努力实现良性退出;

最后,针对正常运营机构,处置工作的目标:坚决清理违法违规业务,不留风险隐患。

文件按照风险等级,把p2p网贷机构详细拆分为七大类。

1、已出险机构(分三类)

也就是平台已无法正常兑付出借人的资金,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没法再正常运营的平台。其中,按公安部门是否立案,分为:

①已立案机构

②未立案机构(恶意退出类机构)比如平台高管不配合风控、甚至失联跑路的

③未立案机构(主动清退类机构)

是指已对外发布退出公告,而且能在政府的监督下,有序开展风险处置的机构

2、未出险机构(分四类)

未出险,也就是至少表面看起来还算安全的机构。按照存量业务规模,分为4类:

①僵尸类机构(指的是待偿余额或新业务发生额超过三个月未0,关闭发标、投标功能等不能正常运转的机构。)

②规模较小机构

③规模较大机构(正常机构)

④规模较大机构(高风险机构)

比如存在自融、假标、资金流向不明、逾期金额占比超10%、负面舆情较多等机构。针对这些有问题的平台,当地公安部门、信访部门、风险处置专项小组等,都会严厉打击,争取追回损失。

业内专业人士表示:“从目前的监管思路来看,监管机构正综合通过存量清理、转型引导、切断风险传染链条等方式,逐步化解潜在风险,为备案的推进扫清障碍。从平台影响上看,对严格合规的大平台是利好,除此之外的各类平台,或将加速退出市场,一个客观的结果就是,P2P网贷业务的存量规模与市场影响会不断萎缩。”

根据(175号文),P2P机构分为已出险机构和未出险机构。已出险机构指出借人资金无法正常兑付或其他重大风险隐患,风险已经暴露,已不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175号文)还指出,网贷机构采取名单制管理。网贷机构整治名单已锁定为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机构。

对于系统内未正常报数的网贷机构以及系统名单外的机构,各省网贷整治办要立即移送当地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进行处置。此外,各省网贷整治办负责本地区网贷机构集中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实施,确定集中信息披露机构名单。相关工作应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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