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详细介绍一下,学习!恶意如何处理投诉?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宁德市市场监督
详细介绍一下,学习!恶意如何处理投诉?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处理恶意投诉举报的暂行规定》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跟随他们。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此片自愿开放)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
为营造良好的经营和消费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防止因营利性恶意投诉过度占用有限的行政资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举报非法营利性行为向恶意, 应当依法严厉打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依法规范营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38号)《依法打击以打假为名的网络诈骗敲诈行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等相关精神,以及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有效回应恶意索赔恶意举报行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通知》,结合宁德实际,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所称恶意投诉举报,是指以明知是假货、购买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商品、牟利等不正当目的的投诉举报。
二。处理恶意投诉举报要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问题导向,倡导诚实信用,实行分类指导。
三。判断投诉是否具有恶意或其他不正当目的,应考虑以下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和筛选。
(一)购买、使用商品的数量或者接受服务的次数明显超过合理生活费用的数量或者次数;
(二)明知或者应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但仍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因购买商品或者服务获得惩罚性赔偿后,再次购买相同商品或者接受相同服务,要求赔偿或者报酬的;
(四)在短时间内向同一经营者或者同行业的经营者重复购买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以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为标的物进行投诉、举报的;
(五)购买商品或者使用服务未损害人身、财产的合法权益,经营者仅以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标识等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要求赔偿的;
(六)《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要求的投诉人基本信息虚假,如不同投诉人使用同一手机号码、同一地址等。;
(七)不配合办案单位核实身份信息且不能提供消费关系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的;
(8)以营利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等其他符合恶意投诉举报特征的行为。
符合上述(1)至(7)规定之一的,由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含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下同)结合投诉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符合第(8)条规定的,由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判断。
四。根据第三条规定判定为恶意投诉的,可以不受理或者终止调解。
对恶意的举报,要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核实,依法处理。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制定恶意筛选、判断和审批投诉举报的程序和方法,并上报市局。对于恶意投诉举报,要依法妥善处理受理关口,强化程序意识,避免程序瑕疵。
五、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在录入处理恶意投诉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投诉实名登记制度。
不及物动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恶意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当地效能、信访部门和司法机关,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同时依法保护投诉人个人信息。
七、被判定为恶意的举报,不予奖励,但符合《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的除外。
八、加强恶意投诉举报的汇总研判,对疑似恶意投诉举报进行处理,发现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等行为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九、强化执法监督,有效防控执法风险。在恶意投诉处理过程中,要防止和避免执法人员与投诉人串通谋取个人利益或借机打击报复等行政权力的滥用。
十、本规定由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试行两年。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网站
出版社: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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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为详细介绍一下,学习!恶意投诉举报处理方法介绍详细。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你了解12315实名举报的风险和后果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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