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缓刑制度原本是希望让罪犯悔过自新。 但偏偏有些人在缓刑期间不悔改,又犯罪,撤销缓刑时又被判刑。 记者今日获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对被告人周某峰撤销缓刑执行部分。被告人周某峰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元。
缓刑3年,缓刑3年是什么意思?
缓刑制度本是希望促使罪犯悔过,促使其改过自新。然而却偏偏有人在缓刑期间仍不悔改,重新犯罪,被撤销缓刑的同时再次获刑。
记者今日获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宗危险驾驶案,撤销对被告人周某锋宣告缓刑的执行部分,被告人周某锋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一千元。
2017年,被告人周某锋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广州番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已缴纳)。被告人周某锋因该犯罪行为被羁押八个月十五日。
2020年11月,尚在缓刑考验期的被告人周某锋酒后驾驶小轿车途经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周某锋血液中检出乙醇(酒精)含量133.8mg/100mL。
被公诉机关起诉后,被告人周某锋认罪认罚,提出其有残疾、家庭困难、前罪已服刑八个多月、缓刑考验期已过了三年等等,请求对其再次判处缓刑。
南沙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锋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关于被告人周某锋提出的对其再适用缓刑的意见。法院查明认为,被告人周某锋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宣告缓刑,却不能承受缓刑考验,在考验期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对缓刑无敬畏之心,存在再犯罪危险。故对前罪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之后不宜再次宣告缓刑,否则会带来不良社会影响,无以体现刑罚的严厉性和震慑作用,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广州日报 新花城记者 章程 通讯员 王君、胡名态
图/广州日报 新花城记者 章程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温俊华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缓刑3年,缓刑3年是什么意思?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缓刑3年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