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因为南京法官说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去扶。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摔倒了,随手将他扶起,是举手之劳,也是人之常情,更是一件无足挂齿的事,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扶
因为南京法官说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去扶。
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摔倒了,随手将他扶起,是举手之劳,也是人之常情,更是一件无足挂齿的事,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扶老人却成了我们生活不可承受之重的事。
南京法官训斥结果
新闻中、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街上有老人摔倒了,来来往往经过了很多路人,都没有人上前去扶起他,这让摔倒的老人承受了更多的痛苦。有些老人摔倒之后,为了打消路人的顾虑,会主动说,他是自己摔倒的,不会讹人,这才能换来路人的帮助。
有些路人想要扶起老人,但是不敢直接走过去扶起,而是让周围的人用手机将一切拍下来后,才敢将摔倒的老人扶起。
一件简单的事,被我们做得如此沉重,如此复杂,并不是我们的道德水平滑坡了,不是人们变得冷漠和自私了,而是生活中我们经历了太多的“农夫和蛇”的故事,让人们在做好事时,有了顾虑。
虽然我们生活中,大多数老人是好的,但极少数老人的行为,经媒体广泛报道后,在我们的社会中,起到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很多人为了避免麻烦,不愿扶老人,也不敢扶老人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让人痛心的现象,与南京法官王浩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有很大关系。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64岁的徐寿兰老人,经过一个公交站台时,被人撞倒了。刚下公交车的彭宇赶紧将老人扶起来。老人的情况不妙,彭宇赶紧给老人的子女打了电话。老人的家属赶到后,彭宇和他们一起将老人送去了医院。在这期间,彭宇为老人代付了200元医疗费。
但不久后,老人和她的家属将彭宇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老人指出,是彭宇将她撞倒的,所以老人的家属,要求彭宇赔偿他们13万元医疗费等各项花费。彭宇连连叫屈,说他没有撞倒老人。
最后,法院认为,彭宇和老人都没有过错,但根据常理分析,彭宇撞倒老人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彭宇要承担老人40%的损失,最后法院判决彭宇赔款老人45876元。彭宇不服,提起了上诉。
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少争议,很多网友认为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随后,通过调解,彭宇和徐寿兰老人及其家属,达成了和解,彭宇赔偿了老人一万元损失。
虽然这个案件,就这样结束了,但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是非常深远和恶劣的。司法领域,我们遵循的是疑罪从无。法院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仅靠常理推断,就判决彭宇承担徐寿兰老人40%的损失,是非常不合理的。
这也让很多品行不端的老人,嗅到了一个赚钱的机会,他们通过碰瓷,来敲诈路人、司机,向他们索要钱财。一时间,这类纠纷在全国各地多了起来。这也苦了很多好心人,他们扶起了老人,却要被老人反咬一口,浪费钱财和时间,还身心俱疲。
被讹的人多了,好心人也心寒了,人们开始不愿扶老人了。尽管几年后,彭宇承认他撞了老人,但这个案件对我们社会造成的影响,远没有结束,但愿有一天,我们不再为扶不扶老人而纠结。
南京法官王浩的现状最新
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侮辱法官一案作出判决。据悉,由于诉讼请求没有被法院全部支持,程某在上诉状中写下“原审判决厚颜无耻”的侮辱性言语,并拒绝修改。因此他被判处司法拘留10日、罚款8万元。
今年6月,程某以商品无执行标准号为由,在秦淮法院提起135起诉讼,这些商品的价格一般为每件10元左右,程某认为商家欺诈,除要求退还10多元货款外每件索赔500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程某在起诉前,曾以同样理由起诉同一名被告。部分案件二审期间,程某再次购买商品,又到法院起诉。
法院认为,程某明知产品的真实情况并持续购买,并非受到商家欺诈,不符合获得惩罚性赔偿的要求。法院对其中78件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只支持程某退货还款的诉请。11月,程某向法院递交78份上诉状,上诉的事实和理由为:“原审判决厚颜无耻”。见到这份上诉状,秦淮法院法官约谈了程某,指出其错误,并要求他5天内修改上诉状。但程某拒绝修改,并称后果自负。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拘留为15日以下;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秦淮法院就此向程某开出罚单,认为程某的行为属于侮辱、诽谤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0日、罚款8万元的处罚。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南京法官,南京法官王浩的现状最新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南京法官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