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黑客,中国黑客之父是谁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19 13:54:16

导读:中国第一黑客是,袁仁广,人称袁哥,从事漏洞挖掘和漏洞攻防研究近20年,国内公认的顶级白帽黑客。从小喜欢数学,1997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数学系。1998年发现Win9X共享密码验证漏洞,一举

中国第一黑客是,袁仁广,人称袁哥,从事漏洞挖掘和漏洞攻防研究近20年,国内公认的顶级白帽黑客。从小喜欢数学,1997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数学系。1998年发现Win9X共享密码验证漏洞,一举成名,也是发现著名的IISUnicode等系统漏洞的第一人。

上述问题相关介绍

袁仁广曾是国内知名网络安全公司绿盟科技创始人之一,2008年北京奥运会特聘信息安全专家,2016年3月加入腾讯,现为腾讯安全湛泸实验室掌门人。四年前,微软公布全球对微软安全贡献最大的百人名单,袁仁广榜上有名,更多人称他袁哥。

尽管在这份按照发现漏洞数量排列的榜单中,袁仁广的排名并不靠前,但他发现的微软windows共享及IIS系统漏洞,被称为令世界软件巨人微软吃惊与汗颜,继而帮助无数企业和个人用户避免重大网络安全隐患的技术发现。

也正是因此,袁哥被称为微软操作系统安全第一人。在业界有着响当当名头后的袁仁广,有个软萌的网名大兔子,他也被记者形容为和善并且寡言,身边的同事则常常担心不能完全听懂他仍带着家乡口音的普通话。

在袁仁广眼中,计算机安全领域可以划分为3个时代,2000年之前是病毒时代,2000-2010年是漏洞时代,2010年以后则是对抗时代。

中国黑客之父是谁

中国黑客,中国黑客之父是谁

一、在中国黑客犯法吗

在中国黑客是否犯法,要依据黑客的行为是不是犯罪行为而定,如果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恶意攻击的,破坏计算机系统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

刑法第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进行;或者对计算机系统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和应用程序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秩序。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是实施了下列3种行为中的一种或者多种: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性程序。二是造成了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危害结果。

第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

要注意划清本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一,要划清本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本罪中,“后果严重”,是构成本罪的要件。这主要是严重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第二,要划清本罪与刑法第28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界限。这两者的区别是:一是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非法操作,例如删除、修改、增加等等;而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则单纯表现为侵入行为。二是从刑法理论上看,本罪表现为“结果犯”;而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表现为“行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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