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在哪里领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18 17:22:27

导读: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如果在申领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如果在申领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在哪里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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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申请领取、申请换领和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专用表,是居民身份证管理的基础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二、本表登记的内容,应当与公民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一致。

三、公安机关应当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此表。凡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钢笔书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如有涂改,必须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一栏中应当填写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住址前应当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集体户口应当填写单位的详细地址,不能填写单位名称。

五、“相片”使用符合居民身份证制作要求的公民近期彩色相片。

六、“指纹信息”分为登记指位、未登记两种情形。“登记指位”一栏填写实际采集成功的指位,如:1、右手拇指2、左手拇指;“未登记”一栏填写注册失败或未注册,“注册失败”是指能够采集指纹图像,但无法提取特征信息,“未注册”是指因公民手指残疾、受伤及其他原因无法采集指纹信息。

七、“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和长期四种,用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表述。

八、“申领原因”分为三种情形。其中,申请领取是指未满16周岁、年满16周岁、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华侨回国定居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请换领是指证件有效期满、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项目错误以及其他原因(换发);申请补领是指证件丢失。

九、“受理号”是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用于技术制证的链接号。

十、本表中除“申请(监护)人签名”、“联系电话”、“领证人签名”及“领取时间”四栏由公民本人填写,其余内容由受理单位填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各项内容由受理单位填写。

十一、“受理单位”填写内容后应当加盖户口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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