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央企业经营企稳向好的态势进一步巩固。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净利润9133.5亿元,效益降幅由上半年的37.7%收窄到13.6%。不过,据彭华岗介绍,中央企业下半年仍然有整体效益增长压力。
中央企业经营企稳向好的态势进一步巩固。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净利润9133.5亿元,效益降幅由上半年的37.7%收窄到13.6%。不过,据彭华岗介绍,中央企业下半年仍然有整体效益增长压力。为了完成“绝大多数中央企业效益持续较快增长、力争中央企业整体效益实现正增长”的目标,国资委将会从五个方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第一,强化国有企业的财务刚性约束,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另外,改变行政化的管理思维和方式,强化资本纽带关系,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彭华岗表示“这个专项治理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想能够给予中央企业所控股、持股的企业更大活力,进一步体现市场主体地位。”
第二,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聘用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者解聘、兑现薪酬。“说老实话,这点很不容易。”彭华岗坦诚,但他表示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所有的中央企业到2022年必须全面实施中央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同时也优先支持商业类子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加快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
第三,加快建立和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针对“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改革难点,彭华岗称下一步将会加大力度。
第四,强化正向激励。对此,彭华岗称将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进一步调整工资总额的管理办法,实行工资总额周期预算制管理,给企业在这方面有更多调整力度。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动企业内部分配调整,真正做到一岗一薪,打破平均主义。在正向激励上还要进一步推动中长期激励。同时,鼓励企业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鼓励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国有企业实施项目跟投制度。
第五点,彭华岗提到了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重要性。他表示,要对企业家高度信任,充分授权,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领导人员,要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坚持公私分明、功过厘清,创造性制定尽职尽责、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对程序合规产生的正常损失,要按照商业原则公平判断事非,以较长周期客观综合评价功过,切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让国有企业家成为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成为深化改革的先行者、带头人。
此外,针对央企重组,彭华岗称央企的战略性重组对于提升发展质量、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我们将继续在这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
根据安排,央企重组接下来将向三个方面发展:其一,进一步加快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战略性重组,聚焦国家战略落实,推进企业强强联合,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其二,加大专业化整合力度,聚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以业务做强做精为目标,通过无偿划转、有偿收购、股份制合作等方式,推动企业聚焦主业主责,努力解决重复建设和同质化发展等问题。
其三,进一步加强海外布局,跨国并购要聚焦企业之间的融合发展,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有序重组整合,与各类企业实现共同发展、合作共赢
国有企业改革方案
据中新网3月22日报道,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上海、山东、江苏、浙江、云南、湖南、重庆、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北京、广东、河南、辽宁、广西、宁夏、黑龙江、河北、吉林、内蒙古、甘肃、福建等25个省份明确出台了国企改革方案。
多数地区的方案均明确提出将探索实行员工持股。如,甘肃提出,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员工有“真金白银”投入,企业增加资本金规模。
一些地区明确了员工持股试点的时间表。河北提出,按照“试点先行、优选对象、严格规范”的要求,选择若干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2015年底前,完成试点方案制定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试点工作。
薪酬制度改革也是各地国企改革方案中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于薪酬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9月份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曾提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观察可见,多地国企改革方案也体现出“差异化薪酬”的精神,即:行政任命和市场化选聘的国企高管,两者的薪酬结构和水平不尽相同。
譬如,湖北提出,对组织任命的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其薪酬水平;对市场上公开招聘的企业领导人员,其薪酬水平参考人才市场价位协商确定。
福建也明确,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规范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水平。对通过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结构和水平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
河北提出,各地应根据当地工资水平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要按照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国有企业内部不得为负责人发放各种名义的奖金及实物奖励。
近期各省事分别出台了国企改革的方案,具体有哪些政策呢?接下来由法律界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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