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稽查是什么意思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16 16:31:59

导读:1、检查,盘查。官方检查走私、偷税、违禁等的非法活动。2、担任稽查工作的人。稽查组长,稽查员,稽查责任人。3、稽核,稽是考察、稽查,核是审核、核实、核查,合成解释为稽查成数而

1、检查,盘查。官方检查走私、偷税、违禁等的非法活动。

2、担任稽查工作的人。稽查组长,稽查员,稽查责任人。

3、稽核,稽是考察、稽查,核是审核、核实、核查,合成解释为稽查成数而审核其实在。简言之,稽核是稽查和审核的意思。审计在银行的传统说法称为稽核。审计与稽核基本上是一个意思,是指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检查。

被稽查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被稽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海关应当制发“限期改正通知书”交被稽查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海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海关取消其报关资格,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①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②拒绝、拖延向海关提供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

③转移、隐匿、纂改、毁弃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

(2)被稽查人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编制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海关应当制发《限期改正通知书》交被稽查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海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海关取消其报关资格,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稽查是什么意思

稽查,稽查是什么意思

税务稽查是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1.税务稽查不同于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

税务稽查的执法主体是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稽查局的法定职责是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因此,国税函[2003]140号《关于稽查局职责问题的通知》规定“在税务局与稽查局的职责未明确之前,稽查局的现行职责是稽查业务管理、税务检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凡需要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账证检查或者调查取证,并对其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税务行政处理(处罚)的执法活动,仍由各级稽查局负责”。新的稽查规程也进一步明确了稽查局的职责。

税务机关实施日常检查的职责是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不能混淆了税务局与稽查局的职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4]108号)都一再强调要划清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业务边界,避免超越日常检查的职责,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导致的执法主体错误。

2.税务稽查不同于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国税发[2005]43号)

评估结果的处理有下列三种情况:

(1)自查自纠补缴税款

注意: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

(2)实施日常检查

(3)移送税务稽查

注意:评估情况没有给纳税人的文书(有的省送达评估意见书)。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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