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标准,上海普通住宅标准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15 20:01:59

导读:普通住宅标准层高是多少 普通住宅层高标准按《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2.8米,是这一层的地面到上一层的地面.这

普通住宅标准层高是多少 普通住宅层高标准

按《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2.8米,是这一层的地面到上一层的地面.这个尺寸是含楼板厚度的.普通住宅层高2.8米,可以在保证居住舒适度的基础上,限度的节约能源。

按《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2.8米,是这一层的地面到上一层的地面.这个尺寸是含楼板厚度的.普通住宅层高2.8米,可以在保证居住舒适度的基础上,限度的节约能源。

普通住宅标准层高


购买商品房时,买受人不仅关心商品房的价格、面积、户型、环境,而且,层高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热点。目前,由于商品房层高问题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已屡见不
鲜。但是,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就房屋层高问题尚未作出详细规定,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层高问题的约定也不明确,造成许多因层高问题引起的纠纷不能得到
妥善解决。

一、房屋层高的概念和理解

层高,从字面上理解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
《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说到层高,我们必须将其与“室内净高”予以区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
室内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室内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层高=室内净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
度的差叫室内净高。《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是就层高进行约定,而许多买受人在交房验收时测量的是室内净高,忽视了楼板厚度的,因此产生了误解。一般而
言,商品房的楼板厚度为12厘米至15厘米,买受人在测量了室内净高后加上楼板厚度即为商品房的层高,可以初略判断该商品房的层高是否符合《商品房买卖合
同》的约定。

二、房屋层高现有的标准和要求

《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
高不应低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
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米;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米,且不得影响
门、窗扇开启。《住宅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而制定的,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中的强制性标准的商品房不能通过竣
工验收,买受人当然也可以拒绝交房。就层高而言,在《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该规定表明在层高问题上允许稍有选择,即并非
层高必须为2.80米,但是“室内净高”却必须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强制性规定。

三、实际房屋层高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不符的处理

一般而言,买卖双方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商品房的层高的具体数值进行约定,如果商品房的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则开发商须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鉴于导致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层高不符的原因不同以及层高误差值大小不同,理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参照以下方式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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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层高、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变更规划、设计的约定处理。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项目是开
发商的义务,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建筑设计。但是,实际建设中,开发商经设计单位同意且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后变更规划设计的情况时有发生,商品房层高的变化
直接影响房屋的空间尺寸,属于变更规划、设计。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后变更层高的,即应当参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变更规划、设计的约定处理。例如:长
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出卖人确需变更且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
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经批准的规划、设计中的层高与《商品房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层高不符的,且实际层高也与经批准的规划、设计中的层高不符,若开发商存在欺诈买受人的故意,即开发商故意隐瞒经批准的规划、设计中的
层高而虚报层高欺骗买受人,而买受人因不知道真实情况而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买受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开发商应当赔偿买受人的损失。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买受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发商存在欺诈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变更或者撤销该《商品房买卖合同》。

3、因建设施工失误导致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违
约责任如何承担有约定,原则上应当按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对此没有约定,则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因建设施工失误导致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
的,买受人首先可以要求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这一般适用于实际层高高于合同约定的情况。若实际层高低于合同约定,则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我国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实际层高低于合同约定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肯定是存在的,如造成感官上的压抑,通风、采光的影响等,但是这些损失却很难用金钱数字予以准确确定。但是,笔者
认为有一个损失却是确定无疑的,即空间对价损失,房屋的空间尺寸决定房价,层高减少意味着空间的减少,因此按照买受人支付的总房款乘以层高减少的比例确定
损失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例如:买受人支付的总房款为50万元,合同约定的层高为3米,实际层高为2.9米,则买受人的损失应当为50万元的三十分之一,开
发商理应赔偿该损失。在一些层高纠纷中,开发商主张按照层高减少部分的建设成本确定损失,笔者认为是不合理的,因为买受人因层高减少而多支付的房价不仅包
括了开发商的建设成本,还包括了开发商的利润。也有人认为,虽然层高减少了,但是与该商品房关联的公共部分、其他配套设施等并没有减少,因此不能按照买受
人支付的总房款乘以层高减少的比例确定损失。笔者认为,商品房的价格确实包含了与该商品房关联的公共部分、其他配套设施的价值,但是,该公共部分、其他配
套设施的价值是均摊在每套商品房的价格之中的,也就是说,如果商品房的空间减小,那么它均摊的公共部分、其他配套设施的价值也就相应减少,因此按照买受人
支付的总房款乘以层高减少的比例确定损失才是合理的。

普通住宅标准层高是多少 普通住宅层高标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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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通住宅标准

普通住宅标准,上海普通住宅标准

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将于11月20日起执行新的普通住宅标准。根据新的标准,普通住宅实际成交价格应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内环线内、内外环线间、外环线外每套应分别低于450万元、310万元和230万元。

此外,普通住宅应满足的条件还包括: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根据有关规定,普通住宅的交易可以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调整普通住房标准是政府部门例行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上海于2005年6月出台普通住房标准制度,并先后于2008年11月、2012年3月对标准作了调整。

上海现行的普通住宅标准在价格方面是内环线内、内外环间、外环线外每套分别低于330万元、200万元和160万元。此次调整,容积率和面积标准没有变化。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2012年以来市场变化,以及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和消费,对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作了调整。

价格标准调整后,上海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存量住房)交易环节中的普通住房比重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普通住宅标准大幅提高

上海市房管局发布的信息称: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此前2012年3月1日起执行的普宅认定标准中,上述价格分别是330万元、200万元和160万元,此次修改后分别提高了36%、55%和44%。

随着普通住宅标准的调整,上海房产交易市场中普通商品住宅的比重也大幅提升。根据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发布的研究报告,根据10月成交情况来看,上海一手房普通住宅的交易比重从5.1%提高到了21.3%,其中,内环内从0.1%提高到0.3%,内外环间从0.2%提高到1.8%,外环外则从4.1%,猛增到20.9%。

在二手房市场,二手房普通住宅的交易比重从79.3%提高到了88.6%,其中内环内从75%提高到了82.8%,内外环间从78.5%提高到了89.3%,外环外从81.6%提高到了89.9%,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占比提升幅度最大,达到了10.8%。

随着标准的改变,上海市场的新房交易的成本将有所下降。因为上海非普通住宅的契税为3%,而普通住宅的契税仅为1%,此前的部分非普通住宅此番将获得2%的税费减免。宋会雍表示,税费的减免空间有限,还不足以吸引市场需求入市,对市场成交量不会产生太大的刺激效果。不过,由于普通住宅可以享受二套房贷优惠政策,这部分需求的入市意愿将会提升。

或可阻止成交量下滑

根据此前上海央行出台的房贷新政以及公积金新政,只有普通住宅才能享受政策优惠,由于符合普通住宅标准的房源有限,对消费者购买力的刺激比较有限,也很难在上海楼市掀起明显波澜。

由于今年以来经济形势下行,地产行情也不太乐观,政府从刺激消费需求和增加财政收入的角度出发,所以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调整普通住房标准,这也是为了配合此前出台的房贷新政和公积金新政。

从近期披露的数据来看,上海楼市表现不太乐观,经济数据也表现出很大的降速压力,给予楼市一些助推政策对于稳住楼市行情有比较好的帮助。

由于今年十月上海楼市总体表现出色,年底楼市成交量必然会出现明显下滑,但是此项政策的调整,有可能会止住成交量下滑的趋势。他表示,此次普通住宅标准的调整对刚需影响较大,外环外的新房和内外环之间的二手房成交量将会因此有所提升。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普通住宅标准,上海普通住宅标准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普通住宅标准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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