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全)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14 20:26:17

导读:门诊管理门诊工作制度(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工作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双重管理。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


门诊管理

门诊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工作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双重管理。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科室工作人员按医院的要求时间开诊,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三)门诊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四)对疑难病重患者和三次门诊不能明确诊断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五)急危重症患者应优先就诊。

(六)医生应对患者进行认真检查和及时诊治,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申请单。医技科室检查结果须准确、及时。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七)加强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建立发热、腹泻门诊。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力简化手续,有计划的安排病人就诊。

(九)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就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疫、计戈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门诊医师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四)专科、专家门诊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以确保工作质量。第九条三、微笑服务,热情主动接待病人,礼貌待人,有问必答,百问不厌,主动介绍医院概况、

门诊管理制度(全)

门诊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全)

1、医院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并确定一位主治医师协助领导本科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办公室共同协商;

3、门诊医护人员要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4、遇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组织专家会诊;

5、对高烧病员、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应安排提前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要求简明扼要准确完整,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接收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并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期间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等知识的宣教工作;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4、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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