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将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租赁型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8人。5月23
北京将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租赁型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8人。
5月23日至30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土委联合制订的《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正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6月15 日,《意见》正式发布。相比征求意见稿,最终版没有实质内容的修改。
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是指专门趸租给用工单位,用于单位职工本人住宿并进行集中管理的房屋。主要解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基本居住问题。
不得分割销售或变相“以租代售”
这些职工集体宿舍房源从哪儿来?根据《意见》,主要有三个来源: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规划建设或改建;产业园区配建或将低效、闲置的厂房改建;各区结合区域规划调整需要,将闲置的商场、写字楼或酒店等改建。
不是所有的建筑都能拿来改建,此次明确,用于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筑,应是独立成栋(幢)或可实行封闭管理、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空间。
另外,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设、改建,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等要求,以及《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的通知》规定,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不得分割销售或变相“以租代售”,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不得直接面向个人或家庭出租
此次《意见》明确,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可以由建设、改建主体负责运营,也可以委托专业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
同时,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是由运营主体直接对接趸租给用工单位,不得直接面向个人或家庭出租。
也就是说,用工单位整体租下集体宿舍后,再与职工签订租赁合同,提供给单位职工,个人或者家庭是无法直接租到集体宿舍的。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租赁双方就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用工单位不得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床位面向家庭出租,或出租给本单位职工以外的人员居住,并应当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职工。
其中,用工单位须位于北京且在北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和区域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换句话说,列入禁限目录的比如污染行业的用工单位,无法租到集体宿舍。
房间不应布置在地下室
由于人员密集,消防安全是集体宿舍不容忽视的一点。
此次政策也发布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建筑消防安全导则》。《导则》提出,集体宿舍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且不应采用金属夹芯板材作为建筑构件。
另外,集体宿舍的居住房间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厂房、库房等工业建筑改建用于职工集体宿舍应整栋改建。当集体宿舍与商场、写字楼、酒店等公共建筑合建时,应在水平方向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防火墙上禁止设置门、窗、洞口,并应设置符合要求的疏散楼梯。改建的集体宿舍不应设置燃气厨房。
来源:新浪
租赁型集体宿舍是什么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为了缓解大多数服务行业以及外来人口的住宿问题,发布了《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征求意见,拟以多渠道解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住宿问题,促进职住平衡。未来,这些人在租房时有哪些选择呢?法律界网小编为您具体解答。
一、首先来看一下,哪些人可以租到这样的宿舍呢
《意见》拟规定,运营主体应当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对接趸租给用工单位,不得直接面向个人或家庭出租。
也就是说,用工单位需要把集体宿舍整体租赁下来,然后再提供给单位职工居住,单独的个人是无法直接租到的。
当然,用工单位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意见》,用工单位须位于本市且在本市注册,所处行业符合本市和区域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二、租金贵吗?面积有多大
相信这也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关于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租金,《意见》没有给出明确规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松说,北京住房租赁市场大户型房源供大于求,租金相对较低的小户型房源供不应求,而床位式租住产品几乎空缺。通过提供单人间、双人间、多人间等多样化的产品,满足务工人员多层次的租住需求,有利于稳定租金、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针对“能租多久”的问题,《意见》拟提出,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租赁双方就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在房间大小方面,根据《意见》,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集体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要特别注意预防火灾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此次随《意见》一起发布的,还有一份《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建筑消防安全导则》(试行),提出了很多消防要求。
比如:集体宿舍的居住房间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体宿舍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及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房间应设置排烟设施等。
三、除了租金与安全,交通是否便利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意见》虽然没有提到这类集体宿舍的具体位置,但拟规定房屋有三类主要来源。
一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规划建设或改建;二是产业园区配建或将低效、闲置的厂房改建;三是各区结合区域规划调整需要,将闲置的商场、写字楼或酒店等改建。
谈到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义,有业内人士认为,一举多得,既有利于盘活利用存量闲置房源,又能有效解决务工人员租住问题。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指出,现在借鉴学校、部队、产业园区集体宿舍的做法,推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能够就近解决这些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最基本的居住问题。
以上就是法律界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解决了这些人员安全、稳定居住的后顾之忧,既促进了职住平衡,也保障了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的正常运行,对于“疏解整治促提升”的顺利推进也是很有意义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法律界网在线专业律师。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租赁型集体宿舍,租赁型集体宿舍是什么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租赁型集体宿舍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