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就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调整政策中:《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中原有的提取条件“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已删除,依据是什么?山东省1234
近日,就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调整政策中:《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中原有的提取条件“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已删除,依据是什么?山东省12345市民服务热线官方微博给予网友回复如下:
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规定:职工调动工作到另一设区城市的,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账的申请。
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原账户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账户转移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账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新工作地设立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应该选择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的方式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8-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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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2021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如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一式三份《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法律界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一式三份《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的,可持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远郊区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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