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因为理财方面的矛盾关系。导致女司机猛撞路虎。厦门路虎车故意撞捷豹车真相是因为理财方面的矛盾,2016年5月23日17时许,厦门思明区槟榔路,一名女司机驾路虎猛撞捷豹,周围围观群
因为理财方面的矛盾关系。导致女司机猛撞路虎。
厦门路虎车故意撞捷豹车真相是因为理财方面的矛盾,2016年5月23日17时许,厦门思明区槟榔路,一名女司机驾路虎猛撞捷豹,周围围观群众众多。经警方调查,白色越野车驾驶员潘某因其母亲投资“招宝网”理财项目,与黑色轿车车主所在公司发生矛盾。
黑色轿车车主欲阻挡其驶离,潘某遂驾车多次冲撞黑色轿车后逃逸,造成黑色轿车严重损坏。当晚,思明警方将潘某抓获归案。
厦门路虎车故意撞捷豹车事件的起因:
2016年5月21日,思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他们通过厦门招宝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招宝网”融资租赁平台,购买汽车理财产品,获取抵押车辆的使用权及每月的利息收益。然而,从今年4月起,该公司抵押给债权人的车辆陆续“丢失”,怀疑是被原车主开走。
接到报警后,思明公安分局立即启动涉众型案件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案班组开展调查,并将“招宝公司”负责人刘某有(男,42岁,福建省福州人)、客服部经理王某芳(女,46岁,福建省厦门人)、汽车部经理李某(男,35岁,福建省福州人)传唤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随后为了维权发生了路虎撞捷豹的事件。
厦门路虎事件 视频
【事件经过】
5月23日17时许,在思明区槟榔路发生一部白色越野车故意冲撞一部黑色轿车的案件。经警方调查,白色越野车驾驶员潘某因其母亲投资理财项目,与黑色轿车车主所在公司发生矛盾。黑色轿车车主欲阻挡其驶离,潘某遂驾车多次冲撞黑色轿车后逃逸,造成黑色轿车严重损坏。当晚,思明警方将潘某抓获归案。目前,潘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解读】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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