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哪些?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11 14:45:48

导读:流转程序如下:1、主体进行协商: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2、审查:流转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后,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流转程序如下:1、主体进行协商: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2、审查:流转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后,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3、订立合同: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第一条:收回的抛荒地和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的抛荒地,由原发包方统一组织流转,收回的抛荒地,经流转所得收入归村集体所有,委托村集体流转抛荒地因流转所得的收益,归承包农户。村集体无法流转的抛荒地,应及时上报县、乡(镇、街道)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由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土地、农业、林业等部门技术人员,对抛荒地的地质、地理位置等进行评估、论证、策划,引入项目,开发利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特征

依照《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得依自己的意思对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以转包、互换、出租、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

流转的客体是承包方承包权依附的承包合同或合同标的物。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际上是对地上权的处分,其包合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对承包合同的处分,即是农户将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承包合同有条件地转让给第三人,从而解除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关系;一种是不改变原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关系,而是将承包合同的标的物转由第三人使用、控制。

流转的目的是为了处分收益或获得补偿。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户流转承包经营权后可以依法取得转包金、租金、转让费等,这种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原则

(一)坚持土地流转与土地确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有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继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在确权、确地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土地承包者的权益。

(二)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明确的主导产业方向和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引导土地承包者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使土地向特色主导产业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三)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发展设施农业的总体规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鼓励政策,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向规模经营和设施农业方向发展。

(四)坚持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原则。围绕龙头企业加基地加农户的模式推进土地流转,建设规模经营面积大、标准化生产程度高、产品安全可靠的产业化生产基地。

(五)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推进土地流转,逐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主体。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要知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就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这对于老百姓来说很重要,毕竟在很多地方都会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大家只有了解清楚之后才能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界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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