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10年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企业开发、受让无形资产的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按现行税法规定,不能一次性列为成本费用,应当按规定的年限,分期摊入成本。
??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由于直线法忽略了对某些无形资产的作用过程和资本的回收速度,因而对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产生着影响。首先,由于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在取得初期,消费者对它的认识或者潜能的发挥尚需一个阶段,所以提供的经济效益不很明显;随着市场的重视进入成熟期为企业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由于技术进步、市场竞争等因素走向被替代甚至被淘汰之路,经济效益就会下降乃至消失,这一现象在技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的当今犹为突出。可见它的过程是呈曲线形的。其次,资本的回收速度直接影响缴纳所得税,回收速度快,则缴纳税收期滞延;回收速度慢,则缴纳税收期前移。
??采用等差数列摊销法,使摊销资本的过程与无形资产的作用过程保持一致,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和谨慎原则,同时也能达到缴纳所得税期合理滞延的目的,加快企业的资金回收速度。
??其公式为:
??年摊销率=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
??年摊销额=摊余价值*该年摊销率
??案例:某公司以30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预计使用10年,采用等差数列摊销法摊销成本。
??第一年摊销额:3000000*1/10=300000元
??第二年摊销额:2700000*2/10=540000元
??第三年摊销额:2160000*3/10=648000元
??第四年摊销额:1512000*4/10=604800元
??第五年摊销额:907200*5/10=453600元合计摊销2546400元占84.88%
??第六年摊销额:453600*6/10=272160元
??第七年摊销额:181440*7/10=127008元
??第八年摊销额:54432*8/10=43545.6元
??第九年摊销额:10886.4*9/10=9797.76元
??第十年摊销额:1088.64*10/10=1088.64元
??通过案例我们看到,一是采用等差数列摊销法进行摊销,其年限内的摊销额是呈曲线形的,符合专利权使用的一般规律;二是加快了资本回收速度,当第五年按直线法摊销比例占50%时,采用等差数列摊销法进行摊销却占到了总成本的84.88%,到第六年就可以基本收回;三是就整个摊销期而言,企业的成本、收益和缴纳的所得税是相同的,但从现值法的角度考虑,企业获益匪浅。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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