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
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另外,如果是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方法也有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
在入职新单位前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在内。如果纳税人仅是在新入职前偶然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则不受影响,仍然可适用该公告规定。
另外,如果是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方法也有调整。
根据公告,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扩展资料
举例说明
大学生小李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发放7月份工资、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
假设小李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调整之前需要每月预缴个税(10000-5000-2000)×3%=90元。而调整之后,可以减除费用35000元,则无需预缴个税了。
参考资料来源:中青网-个税政策迎来新调整!这些人特别受益
个税政策迎接新调整V
纳税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承担的义务,个人所得税是我们的责任。个人所得税也是根据社会大环境在改变的。那么,2020新个人所得税调整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法律界网小编整理了2020新个人所得税调整的相关法律知识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2020新个人所得税调整有哪些?
1.个人税收新政策
政府工作报告在对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提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通俗易懂的说法,更准确的表述是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或免征额。对广大工薪阶层来说,它与个人税负高低的关系最直接和直观,也因此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对民众降低个人税负呼声的回应,有利于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免征额的设置,主要考虑的是纳税人的成本费用和基本生计费用。现行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在2011年调整的,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上涨和收入增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支出也在逐年增长,现行免征额标准已经显得过低。要保证人民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应有之义。
但是,免征额仅仅是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要素之一,在个人所得税制度设置中并不处于主要位置。单纯提高免征额,虽然操作简单、普惠民众,却无益于税制的完善,也不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功能。相比以往历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仅注重免征额调整的做法,本次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这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也意味着个人所得税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增加专项费用扣除的意义在于增进不同负担家庭之间的税收公平。对于不同的个人,即使收入相同,也可能面临着不同的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家庭负担,其纳税能力也不尽相同。将广大民众感受最为深切的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设置合理的扣除标准,有利于平衡不同负担家庭的税负,增进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
提高免征额、增加专项费用扣除是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完善,这只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其中一环,并非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全部。个人所得税仍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个人所得税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税种,也是政府调节收入分配最为有利的工具之一,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的今天,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平衡充分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制度,有利于增进民众对国家治理的参与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善治目标的实现。
2.个税所得税改革措施包括
第一,合并简化部分税目。适当归并所得分类可以反映纳税人真实纳税能力,可能先将目前11个所得小类分成几个大类,例如将个人劳务性质收入分为一类,其中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将财产性收入分为一类,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将偶然所得和其它所得分为一类。
第二,完善“基本扣除+专项扣除”的税前扣除制度。目前个税税前扣除已经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在一定的限额以内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等,未来还会纳入商业养老保险。本次改革较大的进步是增加专项扣除,纳入赡养老人支出、大病医疗支出和子女教育费用,减轻“二孩”家庭负担。也有呼声希望将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纳入专项扣除项目。
目前有较多建议对起征点设立标准指数化调整机制,结合物价水平及通货膨胀程度进行动态灵活调整,减轻经济波动对居民生活水平的影响,还有建议提出实施区域差别化的起征点,这些建议能否实施还需要观察。
第三,优化税率结构。以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为基础,适度调整边际税率,简化累进级距,合理确定各大类所得适用税率。
第四,探索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由于中国家庭结构变化、家庭经济结构的复杂性,短期内难以完全实施家庭综合申报,会在先在保持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基础上,逐步允许夫妻联合申报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在夫妻之间分摊扣除或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分别纳税。
第五,完善涉税信息系统和征管机制。首先推进工商、公安、司法、海关、社保、银行、住房、证券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涉税信息联网,建立健全自然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税前扣除信息真实性的核查,也对税务部门数据分析、调查能力、征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此外还需要个人税号普及、涉税信息绑定、诚信体系约束等配套政策健全。
相信大家在看过关于2020新个人所得税调整的内容后,对于修改内容已经知道大概了,而其中大家最关注的就是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了。希望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能够对大家有帮助。以上就是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界网律师!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个税政策迎接新调整,个税政策迎接新调整V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个税政策迎接新调整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