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代理,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的异同点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06 20:09:38

导读:法律分析:刑事代理的种类:(1)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即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代理;(2)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代理,即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3)附带民

法律分析:刑事代理的种类:(1)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即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代理;(2)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代理,即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3)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的异同点

刑事代理,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的异同点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代理人(包括代理律师)在法律规定或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诉讼行为。

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

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作为刑事诉讼的两项制度,在表面上有些共同特征,最明显地表现在刑事辩护人与代理人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们都不是基于本人利益参加诉讼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诉讼地位不同

虽然辩护人与代理人都非刑事诉讼主体,但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意志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束;而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代理活动。

2.产生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法院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

3.权限范围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授权问题;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与诉讼,在什么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

4.权利内容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是由被代理人授予的,且不能超出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5.诉讼任务不同

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刑事代理的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6.活动名义不同

刑事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时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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