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耕地占用税计算缴纳公式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定额税率。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
征税范围包括种植农作物耕地(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耕地)、鱼塘、园地、菜地和其他农业用地,如人工种植草场和已开发种植农作物或从事水产养殖的滩涂等。耕地占用税以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采取地区差别税率。全国按人均占有耕地多少划分为4类地区,并按占用耕地的不同用途确定不同税额。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占有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可按规定的税额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高于50%。具体适用税额,由各地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自行确定。对获准占用的耕地,超过两年不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加征两倍以下的税金。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或财政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定性、一次性、限制性和开发性等不同于其他税收的特点。开征耕地占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利用经济手段限制乱占滥用耕地,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补偿占用耕地所造成的农业生产力的损失。为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第三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问题】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回答】耕地占用税,是指对占用耕地建房屋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各地根据不同情况,针对缴纳耕地占用税主要采取预缴税款、联合办公、同级批地同级征收和银行扣款四种办法。
耕地占用税实行从量计征的地区差别定额税制,以规定单位面积的税额作为征收标准。
考虑到我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均占用耕地数量的差别较大,《暂行条例》按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将税额标准分为4个档。
具体规定如下: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以上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情况核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的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平均税额。另外,为了重点保护基本农田,《暂行条例》还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率一次性计算征收。耕地占用税由各级财政机关负责征收。目前各地根据不同情况,主要采取预缴税款、联合办公、同级批地同级征收和银行扣款四种办法。
2008年,我国的耕地占用税制度进行了新的改革,与原来的标准和制度相比,大大提高了税额,并加大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同时,更加明确了减免税的范围,将内外企业在耕地占用上的税负同等处理。作为土地占有环节的唯一税种,改革后的税制更能反映土地的价值,有利于防止耕地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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