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店遇袭事件,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03 13:48:27

导读:保护自己
  生命,我们只有一次,可见生命尤其可贵。所以,我们更要珍视生命,要珍视生命就得学会生存,学会自我保护。
  以前,在电视上,杂志上看见什么绑架案,抢劫案,都觉得这是跟自

保护自己
  生命,我们只有一次,可见生命尤其可贵。所以,我们更要珍视生命,要珍视生命就得学会生存,学会自我保护。
  以前,在电视上,杂志上看见什么绑架案,抢劫案,都觉得这是跟自己遥不可及的,可自从一年前看到的一则新闻,把我的整个想法都得到了否定。
  新闻讲的是:一个八岁小女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遭遇坏人拐骗,但她按老师所教的防护措施,以自己聪明的头脑成功的骗取了坏人的信任,从而逃出了坏人的。
  这件事,让我至今,一个仅仅8岁的小女孩都这么聪慧,能够这么机灵,小小8岁女孩都能有这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何况是我们呢?可我从出生到现在,已经整整14个年头,却连这8岁女孩的一点机智都没有。想想我,生长在父母的疼爱中,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小公主。但是,我们这些在温室中的小羊,怎能想到在当今社会中,那些
  的狼呢?我们应该学会自我生存,去勇于和那些凶悍的狼做斗争。
  坚强起来吧,新一代的中国少年,学会生存,刻不容缓。

女子酒店遇袭事件,

从外地来北京办事的女士弯弯(化名)表示,4月3日其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酒店入住时,被陌生男子跟踪后强行拖拽,后被抓住头发用力撕扯,在弯弯大声呼喊后,围观者逐渐增多,陌生男子逃走。

4月6日凌晨,**酒店集团发布声明,称已关注到4月3日于北京发生的有关网传“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一文,集团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并立即跟进调查进展。

酒店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酒店没有尽到一个安全保障的义务,是要承担补充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当找不到那个抢劫的嫌疑人,酒店要对客人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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