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职责,董事长职责和权限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02 16:00:34

导读:董事长的工作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1、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出,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2、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的工作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

1、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出,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

2、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董事会。

3、在日本和韩国的大型会社(公司)称为“会长”,名称分别为“取缔役会会长”和“理事会会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

产生:

根据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所以也不一定有董事会,但至少需从股东选出一席董事(公司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19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权限:

直接上级:董事会

下属岗位: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总裁)。

岗位性质: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人。

董事长职责和权限

董事长职责,董事长职责和权限

一、董事长的职责是什么

1、董事长的职责是,召集与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与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的工作;主持制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重大方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二、董事长的职权有哪些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长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一般来说,董事长拥有如下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 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9、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11、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12、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1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4、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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