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政策,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02 09:58:08

导读:以下免征营业税(1)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


以下免征营业税

(1)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债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5)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

营业税政策,

一、营业税优惠政策

根据2009年3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免税时间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

享受三年营业税减免政策期限已满的担保机构,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继续申请。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27号),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享受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50%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未到期责任准备按照年度担保费收入实行差额计提,对超过年度担保费收入50%所提取的准备金部分要转为当期收入。

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依次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和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营业税政策,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营业税政策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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