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获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了有关协议的,为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获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了有关协议的,为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如要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
二是属于以下规定类别的医疗机构: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
(2)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3)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4)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5)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6)经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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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查询
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对象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现处于在保状态,怀孕16周后可办理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手续,享受产检、分娩等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方式和地点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如何办理的知识,跟着法律界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
一、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对象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现处于在保状态,怀孕16周后可办理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手续,享受产检、分娩等生育保险待遇。
二、办理方式和地点
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参保人,可根据下表对应的项目,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各医保分局前台窗口办理《xx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具体如下:
1、xx市参加生育保险缴费一年的参保人员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各医保分局办理审批手续。
所需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需具同意生育意见并盖公章);
2.《xx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的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温馨提示:若办理异地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各医保分局前台对应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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