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法律分析:意向协议是表示缔结协议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同意的文书,没有法律效力。这种协议旨在表明一种意向,并不是正式的协议。所以它的签署方式比较随便,通常可有二种方式,第一种是
法律分析:意向协议是表示缔结协议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同意的文书,没有法律效力。这种协议旨在表明一种意向,并不是正式的协议。所以它的签署方式比较随便,通常可有二种方式,第一种是单独签署式,只由出具意向书的一方签署,但文件一式两份。第二种形式是联合签署式。虽然这只是一种意向的表达,但形式上仍然保持协议的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意向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意向书协议书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指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所以只需要必须 合同书与意向书两者的区别的区别即可,它们的区别具体如下:
1、内容不同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签订时间
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双方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而意向书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共识后就可以签订。
3、法律后果
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因此是对签约主体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实际上已经属于合同了,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以意向书不能片面的认为具备法律效力或不具备法律效力,关键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否具备了合同的内容。
二、签订购房意向书需要注意什么
(一)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二)签订购房意向书注意哪些细节
1、认真阅读条款
签约前,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最好事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之前,应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进行协商,确认自己购买房屋和将来能顺利履行合同后,才决定签订认购书。
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
签订认购书时,如果不是非常确定需要购买该房屋时,最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可以约定支付“订金”或者预付款。同时应明确约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签订房屋认购书不是买房必经的程序,所以没有必要时不要随意签订认购书,即使是要签订也要认真对待,尤其是签订违约条款和给付定金要重点注意。
订金(预付款)应全部返还,发现《认购书》包含“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力争将此类条款删除。
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
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把“许诺”写进认购书
销售人员往往会用“优惠价格”、“保留房”等许诺引诱购房者签订《认购书》,但有时最终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
5、费用收取写进认购书
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予以明确说明。
6、对主要条款予以说明
尽量在签订认购合同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予以说明,避免将来对合同条款产生分歧,合同的订立受到影响。操作中可以在订购合同之后附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的文本。
若是民事主体双方签署的一项书之中,就各方享有的权利,与在意向书有效期间需要承担的义务,那么此意向书意识合同了,也即是约定了权利、义务的民事协议。不管是意向书、还是合同在签署后,都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意向协议书,意向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意向协议书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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