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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31 10:32:41

导读:你好,我是法律团队武汉张律师,你先不要着急,让我对你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吧! 你这里其实是有两个法律关系,第一,你爷爷过世会发生一次继承;第二你奶奶现在要将房屋过户,又是另一

你好,我是法律团队武汉张律师,你先不要着急,让我对你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吧!
你这里其实是有两个法律关系,第一,你爷爷过世会发生一次继承;第二你奶奶现在要将房屋过户,又是另一法律关系。
关于第一个继承是这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以也就是说在你爷爷过世的时候,要发生一次继承问题。关于房屋,如果系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当你爷爷过世的时候,你的奶奶,你父亲及你伯伯们均享有对房子的继承份额,这里会发生法定继承。也就是说,你奶奶对于房屋会先享有1/2的份额,然后你奶奶及第一顺位的其他继承人对另外的1/2享有继承权。
你们当时没有份额房产,并不等于享有继承权的权利人放弃了其遗产继承份额。所以对于现在这个房子的权属问题,你奶奶并不是对房屋拥有完全所有权。
故当你奶奶想把房屋过户给你叔叔,必须要经过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同意。在这里也并不存在农村的所谓的男有继承权,女无继承权这一说法。
所以,要得到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同意才可,比如到公证处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或者自愿将其份额也同样赠与你小叔。这个系需要公证的,一般来说关于房产处分的公证是要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做公证的。因为你奶奶只能对他享有的份额进行处分,他是不能代替其他人来处分其份额的,就算是处分也是一种无权处分,如果其他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不同意,这个赠送赠与也是无法实现的。如果说你家中有人是这样的情况,也是享有继承权的。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最后要提醒你的是,关于赠与最好是办理公证,因为取消无偿赠与的条件并不是很严格,无法实现被赠与人权利的保障,所以建议在这里做个公证,虽然公证费不是很少,但是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还是去做一个吧。切莫因小失大。
所以说,关于所有的问题咨询,并不是你们自己想当然的认为很简单,我们要理清事实,然后在对事实进行法律关系的剖析,最后才能给你一个认真负责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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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专业解读?武汉房产律师的收费情况是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500-8000元;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5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房屋的购买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但是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原因,我们可能会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引发纠纷,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维护我们的权益,通常会聘请律师。那么,在武汉房产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呢?一起去下文找答案吧。

一、武汉房产律师的收费是多少?

以下标准仅做参考,具体收费要和律师协商确定。

武汉代理房产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500—8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累进收费:

10万元(含)以下部分:500-8000

10万元-100万元(含)部分:1%-5%

1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0.5%-3%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0.3%-2%

1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0.2%-1.5%

5000万元以上部分:0.1%-1%

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二、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1、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2、仲裁解决。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3、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就方式而言,行政解决一般经过一级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两个阶段。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经程序。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

4、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我们可以得知律师的收费,首先每个省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同样的由于房产纠纷涉及到的财产数额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调解、仲裁,行政裁决以及诉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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