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30 14:52:31

导读: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企业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以下简称工伤)伤害时,获得医疗保障、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享受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企业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以下简称工伤)伤害时,获得医疗保障、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享受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所有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第三条 企业和职工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第四条 企业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发生工伤,企业应当及时救治,并按有关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企业和社会保险机构应当向工伤职工提供保险待遇。第五条 建立工伤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现工伤保险社会化。第六条 工作保险现阶段实行社会管理与企业管理相结合。实行社会统筹的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未实行社会统筹的保险待遇,由企业支付。第七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劳动行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工伤社会保险的主管部门。
  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承办职工工伤社会保险的运营业务,并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基金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第二章 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第八条 工伤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第九条 工伤社会保险统筹项目暂包括:
  (一)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费;
  (二)职工因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
  (三)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定期伤残抚恤金和护理补助费;
  (四)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至四级,需易地安家的安家补助费以及搬家途中的车船费、宿费、行李托运费和伙食补助费;
  (五)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种生活补贴和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六)职工因工致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职工因工致残安装假肢、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功能器具的费用。第十条 工伤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留有储备”的原则征收,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当年结余转下年使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第十一条 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根据支出费用和各行业工伤发生频率实行差别费率。征收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行业差别费率。
  对企业实行浮动费率,可以根据企业工伤发生频率的变化,每年对费率作一次调整。
  各行业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二条 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由企业缴纳。企业应当于每月10日前缴纳上月工伤社会保险费。
  企业缴纳的工伤社会保险费和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第十三条 工伤社会保险基金不实行减免。企业确有困难的,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可以缓缴。第十四条 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由企业开户银行代扣代缴,存入社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工伤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也可以由企业直接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
  工伤社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按照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息,利息并入基金。第十五条 工伤社会保险基金(包括管理费)不计征税费。第十六条 建立工伤社会保险基金之初,工伤社会保险机构可以向企业预收一个月的保险金作为准备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各市征收的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85.5%作为支付职工工伤社会保险费用;10%作为工伤社会保险储备金,用于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伤保险待遇和发展康复事业。第十八条 市社会保险机构可以从征收的工伤社会保险基金总额中提取2%至4%作为管理费。
  管理费的开支项目为:
  (一)管理工伤保险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生活补贴;
  (二)业务费、宣传费;
  (三)必要的设备购置费;
  (四)对工伤保险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费用;
  (五)其他与工伤保险管理工作有关的开支。第十九条 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银行、工会等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应当于每年初向社会保险基金委员会报告上年度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决算和本年度预算,同时向社会公布工伤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状况。第二十条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制度,定期对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获取专业解读?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工伤保险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按照营业执照确定单位行业类别和缴费费率。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到企业干活,有时候会面临人身伤害,比如遇到生产安全事故。职工都是有社保的,包括医疗、工伤保险等。这样发生工伤后,职工可以享受到相关待遇。企业必须为每一位新入职的购买工伤保险。那么,企业工伤保险怎么购买?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企业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1、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3、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小编告诉了大家企业工伤保险怎么购买。企业买工伤保险,要带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职工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到社保局填写工伤保险登记表,然后建立花名册,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目前,工伤保险是不用个人承担的,全部有企业承担费用。企业不履行缴纳义务的,职工有权向社保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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